时间:2018/7/1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第三师44团招工简章

一、招收条件

1、政治思想好,品行端正,热爱祖国,热爱兵团,热爱维稳戍边事业;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残疾,自愿到团场、企业工作。

3、新招录的男职工年龄在45周岁以下,女职工年龄在40周岁以下,只需落户人员、新录职工随迁家属和自愿缴纳社会保险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各类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须缴纳社会保险满15年)。

二、政策待遇

1、住房保障。

住房方面优惠政策。一是分流搬迁职工住房由接收单位统一安排公租房,前三年免房租(水、电、暖、气、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个人承担),免租期满后按团公租房政策标准收取房租费;二是对按团规定按期搬迁至新单位的民族家庭,团按每户元标准给予补贴搬迁费。

(2)落户后不符合转工条件,从事二、三产服务的人员,团对无能力购房的人员,有图市辖区内企业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的,提供60-80平方米楼房一套,一次性支付租金及保证金元,前二年可免费提供居住(水、电、暖、气、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个人承担),期满后可按照团相关政策标准收取房租。

(3)团招商引资企业年前招录的、在我团落户的新员工,团对无能力购房的人员,提供60-80平方米楼房一套,一次性支付保证金元,前三年可免费提供居住(水、电、暖、气、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个人承担),期满后可按照团相关政策标准收取房租;

(4)对有能力自愿选择购买住房的新职工,可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一次性付款的,再优惠总房款的10%。租房和购房政策不能同时享受,每户只能享受一种优惠政策;

(5)团将对有土地承载能力,有建房条件的连队,进行总体规划,加快安居住房建设。

2、就业保障。

(1)新职工由团场负责按规定转录,从事农业一线工作的职工,为每户(两个职工)家庭提供棉花地30亩或者林果地20亩,第一年棉花30亩免收土地费;前两年林果地20亩免收土地费。经营地可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自愿申请承包。

在团场承包土地的新职工,第一年生产资料费用可由团场垫付或办理小额农户贷款,年终从兑现款中扣除,因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亏损,可给予减免,由团场承担。经营地的亏损由其自行承担,鼓励或支持参加农业保险(因个人管理不善等原因,亏损自负);第二年生产资料费用自筹或办理小额农户贷款,因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亏损,可给予挂帐;第三年开始纳入团场老职工同等管理;

(2)团场为新职工提供计件工作岗位的,并按照团场要求完成正常劳动或团场定额管理任务的,团场应当支付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劳动报酬;

(3)因当年无法承包土地新职工,为其提供图市各用工企业就业机会。

(4)随迁家属可进入团场二、三产业就业或创业。

3、生活保障

与团场签订用工合同,符合招录条件的新职工,团场为每户免费提供元标准的基本生活用品;在生活费用上,签订劳动合同后经上级部门审批合格,为落户新职工发放生活补贴费用每人每月元,补贴期限为半年(自签订劳动合同起)。

4、社会保障。

(1)团场、企业与新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建立职工档案,享受兵团职工保障。新职工享受与所在团场职工同等的劳动保障福利待遇和政治待遇。

(2)团场新职工和企业新员工中有劳动能力的随迁家属,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主选择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随迁家属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阶段学生(含职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按文件规定给予补助。

(4)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随迁家属,年7月1日前满60周岁的,每月可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可与低保政策一同享受);年7月1日以后年满60周岁的,在落户后,其在原户籍地已缴纳居民养老保险,且已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可凭原户籍地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在本地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基础性养老金);未在原户籍地缴纳社会保险的,可在本地参保缴费(补缴或顺延满15年),按规定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符合低保条件的,可享受低保待遇。

5、低保政策。

团场落户新职工及随迁家属、企业新员工及随迁家属符合师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可以按政策申请师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按照政策规定对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进行分类施保。同时可按政策规定申请临时救助、大病救助、特困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待遇。

6、入学政策。

团场新职工子女、企业新员工子女入学(转入)均可享受15年免费教育(学前3年、义务教育9年、高中3年),高考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当地(第三师所属团场及图木舒克市辖区内),且本人须有当地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经考生自愿可报考南疆单列计划及享受南疆高考照顾加分政策。

7、招商政策。

招商引资企业招录非新疆籍员工满3年的,师市一次性给予纺织类招商企业每人元的就业培训补贴,按照企业新员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数的50%予以补贴,补贴期限为三年。

8、户籍政策。

⑴凡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及随迁家属,均可办理落户;

⑵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也均可申请落户;

①在团各单位、企业就业的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的户口;②在团居住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股东(自然人),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的户口;③在团居住的个体经营者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的户口;④在团居住并承包(租赁)经营师市、团场(镇)企业或承包种植团土地的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的户口;⑤在团辖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在师市居住、就业、就学的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的户口(对新购买的住房暂未取得房产证的,可凭购房合同和契税证办理落户);⑥在团租赁房屋居住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的户口;⑦在团有合法固定住所,具有团辖区户口的人员,可申请办理在团居住、就业、就学的配偶、子女及父母的户口。

9、其它保障。

⑴招录人员和团签订劳动合同后,来团场的单趟车票(火车标准)由团场报销;

⑵与团场签订劳动合同,转为团场正式职工,享受职工所有待遇;

⑶落户后根据兵师政策可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⑷从事三产服务业,享受团门面房优惠出租政策;

⑸对随迁家属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可享受民政部门的高龄补贴;

⑹落户后可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策;

⑺新职工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及创业培训机会。

-,-(办公室)

张天夫

您一定收藏与分给更多人!不要错过报名时间!

长按下方







































哪个医院白癜风能治愈
北京专业的白癜风医院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tumushukezx.com/tmsksdl/2880.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