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3/1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关于新疆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期举行的公告

根据当前自治区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根据司法部公告,原定10月31日、11月1日和11月28日举行的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范围内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期举行。

二、全区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体举行时间另行通知。

三、凡自愿放弃考试的考生,按原报名途径申请退还报名费。

四、请考生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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